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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6 09:50 #4042
分类:回答问题–纯属辩论
2008-02-01 22:40 阅读(1184)评论(26)
先声明一点,下列对“第三者是否有错”的论题,纯属辩论,也因此提出了一些和瘦狐狸楼主不同的观点。辩论目的是真心希望能够和大家透彻探讨这个话题。因为我觉得能够来到这里进行思想交流的人都是颇有见地的,希望听到真知灼见。而且正如楼主所言:“观点都是越辩越明的”。另外写得太长,所以要分几段发。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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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者。楼主的主要观点是认为,家庭成员是否受到外界诱惑,取决于自身婚姻抵抗力,而不论婚姻抵抗力如何,勾引别人的第三者是没有问题的。我认为有失偏颇。婚姻的抵抗力确实有高低,但无论哪种情况,我认为第三者都是错的。对于婚姻出鬼,有决定权的确实是婚内的一、二者,但是难道第三者就没有错吗?做个类比,如果官员们都很清正廉洁,那么不管人家怎么行贿,他们应该都能抵抗住,他们有最终决定权,不是吗?但是,为什么法律却特别制定了”行贿罪”呢?为什么一个”受贿罪”还不足以堵住源头,却要双管齐下?正是因为,行贿者动机不纯的程度,不仅有违道德,还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甚至不管对方是否接受贿赂都要判刑。你仔细想想,做个第三者,跟行贿者有什么本质区别吗?二者都是在诱惑对方犯罪,区别只不过是,第三者的目的是通过“感情贿赂”,企图得到自己想要的爱、慰籍、婚姻。只不过这方面没有相应法律而已。提供这种感情贿赂本来就是错误,因为它不管结局如何,都或多或少干扰了正常人的生活。难道你认为故意干扰别人生活,是没有错的?别说真的去干扰,一旦有这样想“插足”念头,我看就是犯错的第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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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意志薄弱的丈夫们来说,送上门来的第三者更是有致命的诱惑。再打个比方,吸毒也是个人行为吧,好奇心驱使也好,意志力薄弱也罢,反正是否吸食第一口毒品,个人完全能够决定的。按照你的逻辑,岂不只需要一味地加强意志,抵抗诱惑,根本不需要惩罚卖毒品的人,因为你吸不吸毒他们并“没有决定权”?一味强调婚内人的错误,第三者没错,跟这有本质区别吗?可是,为什么所有国家都在花大力气严惩毒贩?正是因为行贿者、第三者、贩毒者,且不论情节轻重,他们都干扰了社会风气,干扰了他人生活,影响了正常秩序,因此绝对有错。
而且,你说因为有《婚姻法》,所以丈夫出鬼有违法嫌疑,那第三者不就相当于他的“从犯”,“共犯”吗?要是行动更加主动一点,甚至是“教唆犯”!退一步,就算这个丈夫没有受到诱惑,“准第三者”的“犯罪动机”、“犯罪行为”也依然存在。这当然是错!那个结果只能证明这个丈夫没做错,却不能否认第三者有错。而且这还说明,这个第三者不仅有错,而且愚蠢。正如,用金钱行贿官员的人,花了钱却没有得到预想的结果,不仅损失了金钱,还说不定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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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当这个女人又找到下一个目标,并且把那个丈夫教唆成功,妻离子散的时候,这个女人的目的、行为都没变,只是她成功了。而这个结果能够证明的是,这个丈夫和第三者一样错. 正如行贿的遇到了受贿的。
正因为第三者的错误不可推卸,而且她们完全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们的“爱情”不同于常人。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对受到爱情伤害的人多是同情态度,但是一旦这个人是第三者,那么不管她的情感受了多大伤害,都没有人同情。为什么?就因为都知道这是错的,但她还要做。难道不听劝告做错事,然后失败,最后还要人家同情她?哪有那么好的事?如果按你所说的,未婚的人就是有权利去喜欢任何人,追求任何人的话,没有过错的话,那为什么第三者受到感情伤害,却几乎没有人支持?大家的判断力都那么差吗?我看最多只有同为第三者的人,才会对她们惺惺相惜吧。
所以,如果一味强调婚内二者的抵抗力,那第三者或者”准第三者”岂不是顿时释然了,他们岂不是要一边企图破坏人家家庭,一边安慰自己是人家家庭抗风险能力弱?
另外,至于你之前说的第三者就是某个男人的一个”粉丝”,我喜欢这个观点。但是,粉丝一旦有了破坏人家家庭的具体行为就是错误,就该谴责。虽然刘德华也有很多粉丝,但大部分人只是欣赏他,众粉丝虽然都说“爱死他”,但并不等于她们真打算嫁给他,这其实只是表达支持的一种方式罢了。男歌迷也大叫“我们爱你”,并不代表他们就是同性恋。所以,这种带有崇拜性质的,没有实质内容的远程爱慕,和我们生活中遇到的那种,近距离的、付诸行动的夺爱行为,有很大不同。就算是刘德华,他的头条粉丝杨丽娟,可以说是付诸行动的企图破坏人家家庭的”准第三者”,虽然没成功,而各种媒体报道她的行为对刘德华的生活事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难道你能以一句”反正刘德华看不上她”就说她没做错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你老公的粉丝团,整天围着他狂轰乱炸、向他示爱,那么虽然他不会接受,但是烦不胜烦,情绪生活很可能被干扰,你难道依然认为她们没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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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虽然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但是即使鸡蛋质量再好,也不希望生活在苍蝇横飞的环境中。从人类角度讲,苍蝇就是应该消灭,这样才能净化空气,难道我们会消灭“正确”的东西吗?所以几十年前就说要除四害呀。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三者还不如苍蝇,因为苍蝇的生理决定了,他们天生只对肮脏的地方感兴趣;而第三者却完全可以选择,是去继续做错误的事,还是选择过明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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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你的立论和论证,发现你论证和立论不相符,所以在后面的举证和论述也必然缺乏合理性和逻辑性。因为你说你要论证的是“第三者是否有错”。然后在你的论证中实际上是论述的是:第三者对别人的婚姻失败是有责任的和第三者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如果从你立论和你论述的内容来看。你想讨论的应该是三个论点。然后你却把三个论点混在一起作为举证,所以产生了逻辑混乱,举证不明。因为如果要论述第三者是否有错,就要把主要论点放在第三者这个主要论述人身上,可是你却把她拉入是否应该为别人的婚姻失败负责这个问题上。然后你的结论就是第三者的错误是因为她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论证一个问题,不是在一个假设的结论上论证,而是在一个是非的原则上论证。你想论证第三者是否有错。可是你的论证是在已经假设好的前提下,就是第三者是有错的,开始论证。也就是说,你所有的论证都是在你已经确立的前提下,认为第三者是错的,她们应该对人家婚姻失败负责,她们是不道德的。因此你没有公正的论证,没有正反的论证,而是一味的论证你假设好了的观点,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论证,我反而觉得有点强辞夺理。而且你从论证第三者行为是否正确到了最后结论是第三者是不道德的。这个如同我们说话跑题一样,虽然都是说一个话题,但是说的内容不同。那么我就把你提出的这个论证,分清楚地一条一条论证。
首先我要论证你提出的第三者是否有错。我要明确地回答,第三者绝对是有错的。但是错在哪里了?你说错在插足别人婚姻。那么我就要问了,这个插字,意味着这个行为的主动性。婚姻是两个人的捆绑。如果被人插入,说明这个人的行为是主动地。那么我们再看,第三者是否能够真正的执行这个主动行为呢?婚姻的存在形式是家庭。如同每个家庭都有个门。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保护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我们才会叮嘱家庭成员不要轻易的给陌生人开门。所以当一个陌生人介入一个家庭的时候,一定是这个家庭的人主动为别人打开了门。否则进入这个家庭的人就要溜门撬锁,那就是盗窃的犯罪行为。那么这也是第三者如何进入这个家庭的主体问题。你提出第三者是“勾引”。那么我们再来讨论这个勾引的人数是多少,是否能够成为形成第三者的主要行为。因为你要指责的是第三者这个群体,你要说的是第三者这个群体是否有错,而不是个人行为。那么如果勾引是大多数第三者的行为,那么我们才能继续讨论这个行为的对错。那么我们都是女人,我们都应该清楚如果我们看上一个人,我们要想勾引这个人的难度有多大?首先我们需要有勾引人的资本,其次要有勇气去勾引,因为被男人拒绝或者看不起是很大的风险,除非是做肉体生意的女人,因为那是她的职业。另外勾引一个男人,还需要机会,需要地点,需要技巧。那么综合上述过程,假如10个女人想去去勾引,其中一个没有勇气的,那么就是有想法也不会行动,这样就剩了9个人。还有一个有勇气可是没有机会认识这个她想勾引的人,所以这个人也成功不了,还剩8个人,有勇气,有机会的,但是外表不符合对方的审美,(自以为漂亮性感,可是人家不以为然,比如芙蓉这样的)所以又要去除,那么就剩7个人了。这7个人中在除去有勇气,有机会,长得也符合表准,就是没有技巧。人家不觉得诱惑。这样也就剩下6个人了。那么就进入最后要完成勾引需要地点,这个时候,谁来决定这个地点?是男人还是女人?那么有多少可能性是女人开房间等男人来完成?因此我的假设是如果全部的第三者都是以勾引的方式,那么成功率最高也就是50%。也就是说10个人勾引,最多也就5个人能够成功。然而现实是,并不是所有第三者都主动勾引的,看看各个大专院校门口停的高级轿车就应该清楚,大部分不是第三者主动勾引,而是婚姻人主动诱惑。也就是说10个人里真正用勾引这个方法的不过50%,而这50%成功的也就剩下的50%。那么也就是说大部分成为第三者的并不是插入这样主动的方式,而是由另一种方式介入的。什么方式?既然不是主动,那就是被动方式了。也就是我说的,家庭的大门不是人家靠溜门撬锁进入的,而是家里人给打开的门。这才是第三者介入婚姻的主要问题。谁打开的门?很多第三者在介入别人婚姻之前,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已婚的,因此发生关系以后,慢慢接触以后,才发现对方已婚身份。这是一种。而最多的第三者都是知道对方已婚,但是因为婚姻内的人不断地和她倾诉老婆的不好,因此给了对方误导,以为他婚姻不幸,所以从同情转变成了理解,从理解转变成了知音。最后产生了感情。这两种第三者才是第三者的主体。那么讨论主体的时候,我们再看第三者是否有错。她们错在了哪里?对于第一种,她们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动卷入,也就是说婚姻内的人行使了形成第三者的主动权,那么作为一个不知情的第三者,她们何错之有?对于她们来说,她们和一个未婚的男人同居恋爱是她们的权利,不是吗?关键是她和这个男人发生了肉体关系,那么从这个实质上,你认为她破坏了别人的婚姻,因为对于那个妻子来说,她和她的丈夫发生了肉体关系,导致了他丈夫的出轨。这个逻辑是个本末倒置的逻辑关系。因此说这个第三者的行为是错误的不全正确。她错不是错在无意中当了第三者,而是错在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所以从这个第三者的角度来说,她是个被动者,所以她没有错。真正错的是那个婚姻中的男人的欺骗。这个道理和第二种第三者一样。虽然她知道对方已婚。可是对方不断地给她婚姻不幸福的信息,这样就是利用了女人同情弱者,而想拯救弱者的心理。因此这个事件的发生主动方依然不是这个第三者。所以她也没有错。因此我才说造成第三者出现所有的错都是在婚姻中出轨的一方。而第三者本身的错误,就是选择错了人,而还不能自拔。如同吸毒的人错就错在沾上了毒品,还戒不掉。但是真正的罪犯是贩毒的人。当然如果在这个情况下的第三者要是理直气壮就是错在弱智上了。这个应该属于她们的生理缺陷。(不能嘲笑残疾人!哈哈)
你用贿赂来举例子,我认为非常不恰当。因为贿赂首先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首先是一个公私问题,其次是拥有权力的问题。而婚姻本身不是公私的问题。婚姻双方是平等的,不是雇佣关系。而且作为婚姻内的人对于婚姻外的人没有任何权力可言。婚姻内的人,难道因为结婚了,反而拥有权力乱搞了吗? 这不成了笑话了吗?所以作为婚姻内的人没有可以利用的职权来谋取任何私利。因此用这个贿赂这个例子来形容婚姻完全没有可比性。即使硬要用这个例子,那么行贿方也不是第三者,而是婚姻内的人,是他们放出去自己婚姻不幸的信息,是他们说自己没有结婚。因此他们才是放出诱惑的人。所以如果用你的例子,不过是验证我的说法,第三者是被动方,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她们没有错。错的是发出诱惑信息的婚姻中的人。问题是这个人为什么要对别人说没有结婚?为什么要说自己的妻子不好?因此这个婚姻的问题与第三者有什么真正的关系?大家都看过电视剧《中国式离婚吧》?这个电视剧家庭矛盾和第三者无关吧?所以那个妻子才莫名其妙的要闹出一个“第三者”来推卸自己在婚姻中的失职。其实指责第三者都是妻子不愿意承担婚姻失败中自己的责任。如同中国式离婚,如果真有一个第三者,这个妻子一定会把这个婚姻的失败推倒第三者身上一样。那么从这个角度上讲,第三者就是没有错的。再用你举的贩毒的例子,在第三者问题上,谁是毒品贩子谁就是罪犯,对吧?那么谁是把毒品给别人的人?谁有这个主动权?这是婚姻内这个人,因为是他操纵了这个关系的发展。因此真正的贩毒者,是搞婚外恋的这个人,他用欺骗,利诱使人上钩,然后让人成瘾。所以你提出的例子,正好证明我的论点,婚内出轨的人才是真正的罪犯。第三者不过是一个被诱使吸毒的人,而这个毒贩子,正是利用了她的成瘾性,使她越陷越深。所以第三者从某种程度上应该算受害者。即使这样,我还是要说,第三者是错的。但是她们不是错在“插入”别人的家庭。她们错在遇人不淑,而且执迷不悟上。她们错在自己对自己的感情不负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犯贱”上。因为当她们知道自己介入别人家庭,还不能赶快抽身,依然还觉得这个男人是个好人。这才是她们的错。这个如同,吸毒的人明明知道贩毒的人是罪犯,可是因为依赖,不得不继续与他来往一样。那么吸毒的人最后死亡,也不会受到大家的同情。同样大家不同情第三者也是这个道理,如同大家不同情那些主动跟着未婚情感骗子的人一样。其实很多不同情第三者的,大部分都是带有个人主观情绪,都愿意把自己想象成那个妻子,而不动脑子跟着一起起哄罢了。当然对于那个不愿意面对婚姻失败的妻子来说,她要把自己婚姻失败的原因归罪于第三者了。因为她本来就活的不明白,那么出现这样的复杂的问题,对于这个本来活的就糊涂的女人,当然就更糊涂了。这也是我昨天文章说的,人只有明白的生活,才能真正的发现问题的本质。所以这样的女人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我认为我丈夫是爱我的,他怎么会出轨呢?一定是那个女人勾引的。所以所有的错都是那个“勾引”丈夫的女人。其实她如果但凡头脑清醒她就应该想想,她当初怎么“勾引”的男人?现在让她去勾引一个她看上的男人,很容易吗?她对丈夫近水楼台,都勾引不上,对方怎么勾引?难道对方会在公众场所脱光衣服吗?除了妓女,有几个女人主动勾引男人成功的?是大多数吗?美女用勾引男人吗?要知道一个最简单的道理,美女都是用吸引!!男人眼睛往美女身上看,不用美女那么费劲的勾引。所以妻子们以为勾引很简单吗?那么你们勾引一个就知道难度有多大了。如果这个世界勾引很容易,那么就不会有这么多女人为找男人发愁了。因此第三者“勾引”人家丈夫是错误的这个论点不成立。因为首先勾引不是大多数第三者的行为,其次第三者大部分都是被动的被“勾引”,因此错误在婚姻内出轨方,而不在第三者。第三者错就错在选错了人,并且不能自拔。
那么再说你论证的第二论点:第三者是否应该对婚姻破裂负责。首先你应该承认婚姻是夫妻双方的制约吧?这里与第三者无关吧?婚姻法里夫妻应该履行的责任义务里面没有第三者什么事。既然婚姻中的责权利,都没有第三者什么事情,那么你们婚姻破裂凭什么要别人为你负责?责权利是一体的,那么第三者在你们的婚姻里享受什么权利和利益了吗?你们离婚分财产会考虑也给她分点吗?她对你们的婚姻应该行使什么权利吗?她是你们婚姻监护人吗?既然第三者对婚姻没有权利,也不享受利益,那么凭什么要她们对你们的婚姻负责呢?把一个一体的东西,按照自己的个人愿望分开来要求,这合乎情理吗?你用婚姻法来讨论道德没有错。因为正是因为婚姻法的存在,才说出轨的丈夫是缺少道德的。但是你说第三者是从犯就有失偏颇了。从犯的定义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包庇罪犯。逃避法律的制裁。而大部分第三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和婚姻内的人发生了关系。其实对于第三者的行为来说,她们对妻子的最大打击是和丈夫发生了婚外情和性。不论她们是否是知情还是不知情。因此这点和你说的从犯不从犯没有关系。骗子和受骗人,是主犯和从犯的关系吗?所以你的逻辑出现了错误,那么你的结论当然是错的。第三者既然不归婚姻法管,那么她们就不需要对别人的婚姻负责。因此引出论证你提出的第三个论点,第三者的行为是否道德的问题。指出第三者的行为不道德有什么依据吗?她们的行为不道德在哪里?她们的行为与婚姻法的那条有联结点?既然她们不对别人的婚姻负责,她们的行为如何不道德了?你说她们破坏了别人家庭,这不是事实。因为她们没有破坏这个家庭的主动权。这就是我说的,所有的人都没有控制别人的能力,第三者也一样。她没有如此强大的能力去控制你的婚姻,你的家庭。她想让你家破裂就破裂了?这可能吗?你想让你老公爱上你都那么费劲,别人说破坏就破坏了?难道你老公那么容易被人控制?难道第三者都是会魔法的大师吗?开玩笑!!再看看那些所谓的第三者,不过都是一些傻头傻脑,无知幼稚的孩子,她们连自己都控制不了。怎么能够控制你的丈夫?除非你丈夫愿意被她控制,或者你丈夫根本不受任何人控制。所以说第三者的行为与道德无关。她与未婚男人交往,或者与婚姻内男人交往都是一样的。因为她和他们没有婚姻法制约,所以她们也不受道德制约。这个问题你自己都能解答。假如第三者在受到你老公的欺骗,发生关系后,你知道,你发现你丈夫已经和她发生过关系,你怎么想这个女孩子的行为是道德还是不道德?我想作为妻子不会考虑这个女孩子是在什么情况下和自己的丈夫发生关系,而一概指责她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但是这个不是事实。这个不道德,是这个妻子为了给丈夫解脱,为了发泄对丈夫的愤怒,又不敢得罪丈夫,而强加在所谓第三者身上的。是伪道德,是拿道德做幌子来替那个真正缺德的人解脱罪责,是一种没有大脑的表现。因为真正不道德的是她自己的丈夫,他不但欺骗了人家,还把人家拖到了一个复杂的关系中。可是妻子们呢?为了维护和这个缺德丈夫的关系,就把不道德的罪名强加在别人身上,那么我要问,这个妻子的行为是不是也是缺德的?如同你举的例子,知道丈夫贩毒害人,还要和这样的罪犯一起生活,反而骂那些吸毒的总是缠着丈夫卖毒品给他们一样,这个行为如此滑稽可笑。那么我是不是就可以认为维持和一个不道德的人的关系,本身就证明了这个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特别是看到妻子还强调这个缺德的男人,她还爱。就爱他缺德?爱一个缺德的人属于什么行为?和一个明知道缺德,而且触犯了婚姻法的人维持一个婚姻,这才叫从犯!! 因为从犯的定义就是在知情的情况下,为罪犯包庇。而第三者并没有包庇。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关系,也没有牢固的捆绑关系。所以很多人指责第三者,在我看来就是无理取闹,真正不道德的首先是那个骗子丈夫。其次应该是包庇缺德丈夫的妻子。这才是与法律有关的道德起作用的意义。否则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用道德来指责别人,要不就是活得糊涂,要不就是成心维护伪道德,而达到推卸自己责任的目的。
我们在说服第三者的时候,包括我自己,都会用不道德来喝斥她,其实不过是我们情绪化的表现,主要是提醒她,让她醒悟。比如我在对第三者的劝说中,也会说她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但是我们的说法,不一定就是对的。只不过我们都有情绪化的时候。如同我们在情绪化的时候,同样不会骂自己的老公缺德一样。否则老公会说,我缺德你干吗还哭着喊着和我在一起?当我说第三者不道德的时候,我其实明白我不过是延用了大家的情绪。而我心里非常清楚,她们的行为与道德无关。但是我清楚,并不意味我不能说。因为怎么说话,是我的权利。我和那些不明白的人气愤的谴责她们不道德不同。所以我从来都不在道德问题上和第三者纠缠。我只是教育她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学会对自己负责。而对于真正不道德的婚姻内的人,我从来都毫不留情。因为他们才是真正违背道德的。这就是我活的清楚,做人明白的原因。
至于你说的消灭苍蝇的问题,不过属于美好愿望。我说了人要活得明白,才能真正幸福。苍蝇作为一个生命体,也是维持大自然平衡的,不是你想消灭就消灭得了的。与其说这样的话,不如面对现实,提高自己的能力,客观地面对婚姻,面对婚姻的缺陷,提高婚姻的抗诱惑能力。其实就是提高婚姻内人对婚姻的满意度。不要总是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动不动就说人家勾引,让人家为你们自己的婚姻失败负责,说人家不道德。其实对这个婚姻负责的就是夫妻两个人,绝对与其他人无关。我劝所有骂第三者的女人,好好想想,当你维护一个出轨的老公,要维持这个和不道德的人的婚姻的时候,你的行为就真的是道德的吗?婚姻法说,夫妻要彼此忠诚,而你在维持一个不忠诚的婚姻,这是维护法律的行为吗?这是道德的吗?如果你的行为已经不道德了,那么你指责别人不道德的时候,是不是就是错的了?因为不道德的人指责别人不道德,这个逻辑关系的推理是个什么结论,我就不说了。还有一点我要说的是,我不敢说每个人,但是我敢说对大多数女人来说,能够学会勾引,还是很有难度的。不信,你试试。我从来不指责那些妻子,就是因为我觉得你们是受害者。但是并不意味你们是受害者,你们就拥有了不清不楚,谴责别人的权利。受害者不一定都是正确的。这是我第一次把这个问题提出来,提醒那些动不动就狂骂第三者的妻子们。当你们骂别人的时候,请先想想自己。自己在扮演一个什么角色?我觉得真正的有道德的妻子们,根本就不屑与不道德的丈夫为伍,所以她们也很少骂第三者,她们更倾向于离开不健康的婚姻,从新开始自己健康的人生。因为她们非常清楚,自己婚姻的失败,与第三者无关。是自己看错了人,走错了路,那就回到正道好了。这才是最道德的行为。这才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不要以为我也说第三者是不道德的,就证明我的观点就是认为她们不道德。我对她们的指责是从她们本人的角度出发,说她们不道德,是提醒她们本不应该承受的指责。
总结我的论证结果:第三者的行为肯定是错的。第三者不对别人婚姻失败负责。第三者的行为与道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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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干 面 于 3年、 3月前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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